根据工业年度统计数据,200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的年均工资收入已经超过1万元,达到10515元,比2000年增加1341元。
工资一年增长14.6%。200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为5441万人,工资总额为5721.8亿元,福利费743.4亿元。由于从业人员减少,在工资总额增长12.2%的情况下,人均年工资增长14.6%。
烟草、造纸、石油行业工人年薪超过2万元。2001年,烟草加工业工人的年薪为23540元,月均工资接近2千元,为40个工业大类行业之首。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人年薪为23140元,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工人年薪为21149元。木材及竹材采运业工人工资最低,年薪仅为4217元,由于该行业受资源制约,基本上处于维持状态。
上海、北京工资水平最高。2001年,上海市工人的年薪为17910元,为全国31个地区之首。北京市工人的年薪为17221元,位居次席。安徽省的工人工资最低,仅为7928元,不及上海的一半。福利费一年增长10.3%。200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付福利费为743.4亿元,人均福利费1366元,同比增长10.3%。工人的总收入(工资+福利)为11881元,同比增长14.1%。由于福利增幅比工资低4.3个百分点,工人总收入中工资的比例提高0.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