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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山鹰”在行动(图)

2004-12-16 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透露,今年1月至11月,北京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7%,其中商标权案件增速迅猛,涉及国外名牌企业的案件也在上升。

  为达到世贸组织的准则要求,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山鹰”专项打击行动。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国务院部署开展“山鹰”行动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定于2004年11月起至2005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专项行
动——“山鹰”行动。

  “山鹰”行动力击假冒商标

  据市局经侦处介绍,近年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形势非常严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与日俱增,涉案金额也不断增加,不但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打击行动势在必行。



便衣民警现场查扣假冒的“旗舰”复印纸

  组织开展“山鹰”打击行动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联合刑侦、治安等部门,行动目标锁定为以侦破大要案件为主线,开展破大案、端窝点、挖“黑手”、打团伙、查犯罪网络的破案战役,严惩一批严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犯罪分子,遏制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市局各相关部门力争使此次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影响、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坚决依法查处一批案件,捣毁一批窝点,打掉一批团伙,摧毁一批犯罪网络,打深、打痛犯罪分子,震慑犯罪。

  名牌复印纸1/3属假冒

  今天上午,经侦处通报了“山鹰”行动在京城打响的第一枪——端掉一个假冒“旗舰”名牌复印纸注册商标的家族式犯罪团伙。

  据介绍,涉案单位是亚洲规模最大的纸制品企业——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龙公司)。该公司是1998年由印尼金光集团投资6000万美元在江苏省昆山市独资成立的,同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旗舰”商标,并被江苏省工商局评为著名商标。北京的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在使用“旗舰”牌复印纸,其市场所占份额相当大,在北京的销售量要占全国的1/10。

  然而,自2001年以来北京市场上出现了假冒“旗舰”牌复印纸,特别是2004年春节以来,该公司的销量在北京出现大幅度滑坡,这家亚洲规模最大的名牌复印纸合资企业在北京市场内竟然被假冒产品侵占了1/3的份额。而生产所有这些假冒产品的竟是一个有抢劫前科的湖北来京人员周某,他伙同妻子、父亲和弟弟等家族成员,雇用十几个工人在小作坊里加工制造假冒“旗舰”复印纸。假货占到真货市场的1/3,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2004年9月24日,经侦处接到亚龙公司举报,经初步调查取证认为,周某等人在京从事制造、销售假冒“旗舰”商标复印纸的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遂于11月2日立案侦查。

  凌晨查获80多万元假货

  经调查得知,周某等人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购进假冒“旗舰”注册商标标识,从北京市两家无名工厂购进普通白纸,经加工包装后,销往北京金五星等15个文化用品批发市场。据对周某等人租住的海淀区清河小营的临时住所和库房进行近一个月的调查工作,该团伙每天平均销往各市场100余箱假冒“旗舰”复印纸,每箱平均售价140元,比正品便宜80元左右。现仅据周某等人随身携带的欠条统计,今年8月至11月的4个月期间,北京15个文化用品(批发)市场的80余家摊位共计欠周团伙假冒“旗舰”商标复印纸1508箱计158806元货款未付。

  11月29日凌晨5时30分,市公安局经侦处在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缜密侦查获取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与市局有关部门抽调50余名警力会同市工商部门对以周志均为首的假冒“旗舰”注册商标的团伙展开了突击行动,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周某等4人在运输假货途中抓获,现场查扣假冒“旗舰”商标复印纸成品200余箱,假冒“旗舰”商标纸箱上盖5770个、箱底8310个、包装内页6.7万多张,作案包装机械工具两套并现场追缴赃款14124元。据介绍,这些假货按照其销往市场的价格计算,价值高达80多万元,如果销往市场,将出现6千多箱假冒“旗舰”复印纸。

  11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周某等4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予以刑事拘留。

  据介绍,周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是一起典型的以亲属为团伙成员、以商品批发市场为销售场所的严重侵犯外商独资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告破有力地打击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保护了外商企业在我国的合法权益。目前,经侦处正在开展进一步清理复印纸市场、核查周团伙非法经营数额、追缴假冒“旗舰”牌复印纸及本案后期取证等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包括侵犯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专用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严重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屡查屡犯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跨国(境)、国际影响恶劣的侵犯商标专用权涉外犯罪案件;其它影响恶劣、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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