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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永红)就金光公司在海南的造林项目,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一处刘贵云博士说,因目前尚未对其进行环境后评估(项目实施前要做“环境评估”,实施后要做“环境后评估”,以确认对环境的影响),故目前总局没掌握具体的情况。
在项目审批时,要求项目实施后进行环境后评估,但金光公司至今没有申请验收。
金光公司未曾提评估要求
刘贵云说,金光公司将对其在海南的各个林场打包成金海纸浆林项目进行生态环境评估。
“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去年曾经考察过金光公司的海南项目,但当时主要检查真实的造林面积,没有涉及到环境评价的问题。根据当初的环境评估报告,我们要求在项目实施后进行后评估,但金光公司目前没有提出评估要求,我们总局也没有主动去验收。”刘贵云说。
项目建设应组织环境后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刘贵云说,项目实施指项目投产。金光集团的金海纸浆厂去年10月份试运行,已于前天正式投产。她本人曾实地看过金光公司的造林项目,并非完全用的好地,有些地确实是很贫瘠的。
根据《环评法》,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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