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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纸业产品目录

2001-12-26

  浙江是全国重要的造纸基地之一,具有一定的特色优势。目前该省造纸工业经济总是量居各省、市、自治区之第三位,工业技术配套用纸和机制纸板产量居全国首位,高档卷烟纸也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浙江省经贸委在最近发布的对该省造纸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05年,全省纸和纸板年产量达到500万吨,年均增长率10%左右,该“意见”还列出了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纸业产品目录,摘录如下:

鼓励发展的产品:

一、 商品木浆。

(1) 木浆,20万吨/年以上,同时配套建设造纸林基地;

(2) 废纸浆,10万吨/年以上,同时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 二、 纸及纸板

(1) 胶印新闻纸、胶印书刊印刷纸;5万吨/年以上;

(2) 高档信息及办公用纸,5万吨/年以上;

(3) 高档卷烟纸,透气度50 CORESTA以上;

(4) 其它工、农业技术配套用纸;

(5) 高档生活用纸,1万吨/年以上;

(6) 低定量高强度牛皮箱板纸,5万吨/年以上;

(7) 高强度瓦楞原纸,5万吨/年以上;

(8) 艺术卡纸,5万吨/年以上;

(9) 高档涂布白纸板,5万吨/年以上;

(10) 食品包装纸及纸板;

限制发展的产品:1.低档纸板;2低档瓦楞原纸;3.普通文化用纸;4.玻璃纸。

禁止发展的产品:1. 3.4万吨/年以下,禾草碱法化学浆;2. 3.4万吨/年以下半化学禾草木色浆。

(ipaper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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