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2007-6-13 (RISI)—台湾“财政部”终裁认定,来自日本和一些中国公司的进口未涂不含磨木浆纸(道林纸)和机制纸的倾销幅度范围为20.27%到21.36%。经济事务部在7月18之前将对此倾销是否对岛内工业造成损害作出判定,官方随后将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关税。
台湾“财政部”认为从日本进口的未涂不含磨木浆纸和机制纸的销售价格低于公平价的20.27%,从中国一些公司进口的纸张销售价格低于公平价的21.36%,但没有发现UPM芬欧汇川(常熟)纸业和APP中国子公司金华盛纸业这两家生产商和印尼厂商存在倾销活动。台湾“财政部”在三月份已作出初裁,那时一些倾销已经发生,但还不足够地对台湾工业造成损害。初步计算出的反倾销税率为37.74%对日本,2.26%对印尼和0-22.41%对中国。(cphy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