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75号)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