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一次性使用纸杯的卫生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近期我所对全区内市场销售的18种一次性使用纸杯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抽检。以GB15979—2002、GB18006.1—1999、《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为判定标准,经对所抽检的一次性使用纸杯进行产品标签审核并对产品细菌总数、真菌菌落总数、荧光物质进行检测,合格11种。其中,南宁市巨泰纸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的卫生许可证号为“南卫食字(2002)第08564号”的“巨泰牌环保纸杯”、“德凯牌环保纸杯”、“信德利牌一次性纸杯”为无卫生许可证产品;南宁市书和餐具厂生产的“书和牌纸杯”和浙江黄岩中南塑料厂生产的“中蓝牌环保纸杯”未标示生产批号(或日期);安顺市富强塑料厂生产的“富强环保纸杯”标示无效卫生许可证号;南宁市八环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环加厚纸杯”细菌总数、真菌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此次检查的违规产品,我所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