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11日,宁夏人大常委会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组来到中卫市实地检查。记者了解到,中卫市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12家16个重点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
按照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能耗降低20%目标要求和自治区下达“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及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部署,中卫市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强节能工作的重点、目标和措施,制定了2007年《中卫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中卫市节能降耗考核及奖惩办法》,对中卫市城区、中宁县、海原县及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分解了节能降耗指标,要求中卫城区、中宁县到2010年底,万元GDP能耗与2005年底相比下降22%,年下降4.56%,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7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目标分解、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与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各重点用能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加强电力、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两年来,完成治理项目27个,10家高耗能行业21台矿热炉干法除尘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快了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步伐,中宁发电公司脱硫、美利纸业第三套碱回收等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和建成,英力特中宁电厂2台2.5万KW小火电发电机组、天德纸业、奔月纸业等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关停,对12家16个重点污染源实行了限期治理。
2007年中卫全市地区综合能源消耗总量344.5万吨标准煤,比上半年增长5.46%,每万元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能耗4.03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8.1%,完成了年下降4.36%的目标任务。全市重点耗能行业和产品能耗都低于自治区规定的限额单耗,电石平均实际单耗3320kwh/吨,铁合金平均实际单耗8355kwh/吨,电解实际单耗1960千克标准煤/吨,机制纸实际单耗l060千克标准煤/吨,均低于自治区要求的能耗标准。2007年全市共削减COD4688吨,削减量占全区第一,同比下降13.6%;削减二氧化硫2250.8吨,消减量占全区第三,同比下降3.37%,削减烟尘1900吨,同比下降6.07%,首次出现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