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给我们集体放假,却说我们旷工,以此为由解雇我们,还不给一分钱补偿!”本报10月23日报道了重庆市飞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纸业)老员工董运梅、李兴碧、王开秀的遭遇。11月16日,她们收到了铜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三人旷工不成立,飞龙纸业公司分别赔偿三人2126元至2406元。
铜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飞龙纸业向三员工作出开除通知在7月31日,在此之前,三员工已经将其起诉到仲裁委。因此,仲裁委对飞龙纸业作出的旷工决定不予认可。
对此,董运梅等人表示赔偿过低,正在考虑是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