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确定: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17.02万吨、2.07万吨基础上削减9.56%、10.78%,分别控制在15.39万吨、1.8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4.28万吨、4.66万吨基础上削减6.47%、6.30%,分别控制在4.00万吨、4.37万吨以内。
为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我市严格环境准入,在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上,控制高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产业与项目建设,从源头上把好总量减排关。支持各地将单位工业产值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千克/万元(或氨氮排放量大于1千克/万元)且产值小于3000万元的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优先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予以关闭,重点淘汰化工、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