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行业门户网站
 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搜索关键字       
出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将延期
 
http://www.paper.com.cn  2012-07-05 中国证券报

  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了解到,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延期的可能性大。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和财政部沟通相关事宜。

  《通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主要内容是对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对部分新华书店执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具体来讲:中小学学生课本以及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税100%先征后退。

  对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

本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打印】【关闭
用户
匿名发出
 
Copyright © 2000-2009.Beijing Luckcom Network Sci-Tech Co.,Ltd   
纸业网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 恩佑科技 
010-60204993、18510100716
客服信箱:service@pap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