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对本市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在20家销售企业抽查包括生活用纸制品、汽车用玻璃水、洗护用品、化妆品、一次性产品、牙膏、合成洗涤剂、肥皂、清洁剂、汽车润滑油、汽车防冻液等在内的112批次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106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06批次,抽样合格率均为94.64%。
结果显示,标称天津鑫瑞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冻玻璃水(2L),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检验不合格。标称保定市雅姿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峰抽取式面巾纸(150张)、标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生产的简约组合抽取式面巾纸(120抽)、标称广州市白云联佳精细化工厂生产的丹姿清透美白磨砂沐浴露(500g)、标称仙维娜(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SIVIA仙维娜净白细滑补水霜(50g)、标称广州家亮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佳能多用密封袋中号17.8cm×20.3cm(25个),净含量检验不合格。标称伍尔特(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WURTH防冻雨刷水(1000ml)、标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BMW用于散热器的抗冻和抗属蚀剂(1500ml)和BMW防冻挡风玻璃清洁剂(1000ml)、标称北京盈润汽车养护用品厂生产的统标玻璃水(1.8L)、标称天津泰舸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泰舸玻璃水(1800ml),净含量标注不合格。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由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