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前,这个仓库必须停止使用,整改期间你们也一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措施,这个牌子给你们挂在门口,希望你们早日摘牌销案。”日前,重庆市潼南县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督办的牌子挂在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大门上时对单位负责人如是说。
笔者看到,挂在该公司大门上的牌子上清楚标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重点整改部位:成品仓库”,并提示限期整改的最后期限为2014年10月30日。
据县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近日,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社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创业大道88号的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成品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防火间距采用钢棚连接,防火面积超过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也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判定该公司成品仓库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大队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并提请县政府迅速对该单位实行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笔者了解到,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活用纸生产的企业,成品仓库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位于地上一层,高9米:仓库内堆放的是生产包装好的成品生活用纸,属易燃物品,着火后,火势扩散会非常迅速,难以控制,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们一定积极协调消防等相关部门,尽快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争取早日摘牌销案。”目前,该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同时,县消防大队也派出技术小组对该公司进行了指导和督促,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督促该公司按时按量整改好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摘牌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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