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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公司因“包装”被罚 最高1.44亿
 
http://www.paper.com.cn  2021-12-1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网、信息新报

  尽管经济景气度欠佳导致部分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但越是艰难,企业越是需要注意合规经营,否则,一旦违法,必将遭到严厉的制裁。

  近段时间,就有多家与包装有关的企业公布了企业违法被处罚的消息,其中最多的一家被罚1.44亿,可谓灭顶之灾。

  车间抱车致人死亡,一包装厂被处罚40万

  由于生产车间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江苏省某包装厂于近日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该二级厂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被罚款28.5万元;公司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罚款逾11万元。

  公告披露涉嫌违规事实:2021年7月29日,该包装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抱车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经查明,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陈某某作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臭气浓度排放超标 中山一公司被罚16万

  10月18日,某包装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罚款16万元。

  据了解,8月27日,中山市黄圃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山X诚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中山X诚的臭气浓度排臭气放浓度下风向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建改建标准,甲苯和二甲苯超出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标准。

  未取得环评且无排污许可 漳州一包装公司被罚47600元

  11月12日,漳州平和一包装公司排放有机废气被部门立案调查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详尽:http://zz.mnw.cn/pinghe/xw/2535401.html》。今天下午,记者从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获悉,涉案的福建某包装公司因违法生产被行政处罚。目前,已停产整改。

  最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包装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违法行为,处461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违法行为处1500元罚款,共处47600元罚款。

  保定市一酒厂涉包装抄袭被罚17万元

  2021年5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带领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和徐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怡XX酒类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大量标有“北京二锅头”“革命小酒”“京宏”等标识酒类产品,其标识和包装装潢涉嫌混淆仿冒知名酒企的产品。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现有“京宏”牌北京二锅头475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511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十年陈酿40箱、“京宏”牌革命小酒70箱。除“京宏”牌革命小酒赠送出样酒11箱外,其余涉案酒类产品均未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京宏”牌北京二锅头白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永丰牌“出口型小方瓶”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和十年陈酿的包装装潢与北京红星公司有一定影响的“红星蓝瓶二锅头”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革命小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欧美欧尚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革命小酒”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给予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污染处理设施当作摆设 灵溪一包装企业被罚4.8万元

  今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灵溪某小微园区内一家包装公司,印刷机正在生产中,但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电源控制开关未开启,即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9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期限。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4.8万元。

  江苏某包装机械股公司实控人操控股价被罚1.44亿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股价,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50%罚款即7175.3万。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食品包装箱多了这四个字 食品公司被罚款60万

  企业宣传时,“专利产品”四个字需谨慎使用,如果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则会面临重罚。重庆同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日前就因假冒专利产品的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督部门重罚60万元。

  据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1年6月24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同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成品冻库内存放“牧中锦”牌牛鞭花385箱、带皮牛肉31箱、千层肚59箱、牛蹄筋34箱(均为10袋/箱,1千克/袋),上述商品的外包装箱均印有“专利产品 仿冒必究”字样。

  开厂有风险,违法必受罚,请大家赶紧自查,避免因为环保、安监、知识产权等问题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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