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发布公告,张晓晖先生(张先生)及王泽风先生(王先生)各自因个人事务,已分别提呈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1月29日起生效。
继张先生及王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布,陈东旭先生(陈先生)及李恒源先生(李先生)各自分别已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1月29日起生效。
自2026年1月29日起,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李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公告显示,陈东旭先生,55岁,拥有30多年管理及运营经验。陈先生于1992年加入厦门建发工贸有限公司,其后于2003年获晋升为厦门建发汽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负责该公司汽车分部的管理及运营。于2013年,陈先生获晋升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若干分部的管理及运营。于2020年8月至2025年5月,陈先生亦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自2026年1月29日起,陈先生担任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授权代表。